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
国家级品种审定初审公示,含公示期、异议渠道与样品提交要求,政策条款具体,权威性与时效性强,值得进入每日精选。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部分小麦品种,同时公布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杂交品种须提交标准样品和亲本样品,为品种大面积推广和种源安全提供依据。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和《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现将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部分小麦品种及拟撤销审定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方式),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除按要求向国家标准样品库提交品种标准样品外,杂交品种还需单独提交亲本样品(父母亲本种子粉碎物50克/个、不能作高温灭活处理)至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统一试验标准样品种子由DNA指纹检测单位统一提交,绿色通道、联合体等试验渠道标准样品种子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杂交品种亲本样品由各品种申请者自行提交。提交标准样品种子和亲本样品时均需附加盖公章的品种提交清单。